(江北分中心) 电子科技产业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01SGGH项目名称: | 电子科技产业制造基地项目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1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7.73元,其中暂估价******元”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5 招标文件暂估价”修改为:
“本工程的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将依法进行招标。
招标主体: 承包人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方式:委托招标”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8”新增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方式: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或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3.因系统问题,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数量”无法调整,此处明确为: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含),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排名末尾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若商务******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
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4.本项目单体结构跨度96m,分三跨每跨32m。
5、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推荐品牌,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予以明确。
6、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有所调整,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0.4 变更估价”、“10.7 暂估价”有调整,因篇幅问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中其他调整为:
“(1)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金额均为扣除甲供材、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属于发包人款项的价格,暂估价付款周期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7。
(2)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于与本工程相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如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有权选择停止支付工程款, 并由承包人支******银行设立单一项目资金账户,网银经办盾由承包人持有使用,复核盾由发包人持有使用。承包人应保证按结算帐户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该帐户,其内容承包人在投标前已清楚知悉且不持任何异议。
…………”
二、澄清:关于付款方式的说明:本项目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不抵扣,因此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
招标文件对应位置做同步修改。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 09:20 未改变。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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