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学(第二校区************中学第二校区、西至农田、北************中学扩建),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34 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可能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调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教育用地(A3)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福清市龙田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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