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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山区产学研科创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10KV高新三线架空线路新苑路段迁改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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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产学研科创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10KV高新三线架空线路新苑路段迁改工程施工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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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莱山区产学研科创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10KV高新三线架空线路新苑路段迁改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将初家站站外绿叶线#1环网柜更换为一台4间隔一二次融合环网柜(命名绿叶线#1环网柜),在原高新三线#3环网柜附近规划位置新设一台6间隔一二次融合环网柜(命名高新三线#3环网柜),在海普路与新苑路路口规划位置新设一台6间隔一二次融合环网柜(命名高新三线#4环网柜)。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通过电业主管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图纸的各项要求。
- 2.5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和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0-13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约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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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 3.7 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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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 16:00至2025年10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0月22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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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 拟任项目经理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以备答辩,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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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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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王毅,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一斐,电话:0535-******。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邮箱:******,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09室。
-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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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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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36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555号华润中心B座11层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王毅 联系人:王一斐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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