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鼓财招标采购-2025-2-01 | ******事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 | ****** | ****** | 是 | ****** |
5.2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标准。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后果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①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开始前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获取招标文件后,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 ”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 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站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 0371-******)。
3.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 密钥推送消息。
4.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 ”里查询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7.监督人信息
******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