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监理)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003),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文件:“自2025年9月28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通常行为评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日和每个季度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取消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期间,请招标人删除《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与信用分有关的条款”规定,故本项目删除《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与信用分有关的条款。
注: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