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C2025-AKZFCG-006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发电机 | 180000.00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交付使用期:随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建设工期而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若有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第二敬老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及磋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至 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会议室(水西门往东50米)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会议室(水西门往东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备案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3日
相关附件:
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