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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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1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90,16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5-10-21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城区独立供水分区西区水厂至南区水厂水源联通工程、东部独立供水分区青水乡备用水源输水工程 答疑纪要(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城区独立供水分区西区水厂至南区水厂水源联通工程、东部独立供水分区青水乡备用水源输水工程(招标编号:E************002),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异议问题的答复 问题1:请代理提供软件版控制价,谢谢 答:本项目已提供了Excel版本的招标控制价,该格式已全面满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人组价需求,无需额外提供软件版。 二、删除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条款名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0)其他:11.14******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5年09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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