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03 |
******法院智慧法庭设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80D******001 | 采购录音录像、庭审语音识别、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等设备 | ******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中原金融产业园(一期)12号楼9层 | 3,066,9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49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武守勋、吕文成、贾继武(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中标服务费。 |
收费金额:41,802.8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法院 |
地址:濮阳市大庆北路24号 |
联系人:靳文杰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 |
联系人:石静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石静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法院智慧法庭项目.pdf
******法院智慧法庭项目.pdf
******有限公司.pdf
供货方案.pdf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80D******001_0(0)[0]_评标报告总表.pdf
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