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社会福利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沟村(朝阳市社会福利院东侧) 2.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4805.74平方米,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3465.9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04.8平方米。另外建设活动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工程。(另道路、绿化、大门、围墙工程及备用电源等内容与救助站工程共享)。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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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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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领取地点: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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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8888/zjt-bid/) 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8888/zjt-bid/)”进行解密)。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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