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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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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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街道水托村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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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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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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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街道马井村一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扩建6栋育肥舍(6750m2),并对老栏舍进行拆除改造;扩建2个容积各230m3的蓄水池;扩建400m2干粪棚1座,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扩建3400m3沼气池1座,氧化沉淀池1500m3,排污管道2500米;建装猪台等配套设施。改扩建后项目规模可达到常年存栏母猪400头、仔猪800头、保育猪808头、育肥猪1731头、种公猪6头;年出栏育肥猪6000头、仔猪3600头。项目总投资498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1112m2(约31.7亩),总建筑面积22709.3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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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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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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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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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符合要求,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从预测的结果来看项目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水体环境功能现状。因此,本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在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