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沂市琅琊 E 超充项目(三期)站点基础设施及配套施工总承包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包含五里堡公园、双岭街边公园、商城文化街边公园、琅琊街边公园******人民政府超充站点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共8个充电站点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施工。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0KV 电力迁改变压器安装、基础施工、管道施工、电缆敷设等配电系统安装,充电桩部分充电桩主机、超充充电桩、快充充电桩等设备安装、基础施工,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沟施工等充电桩系统安装,道闸、监控、车位锁、通讯柜、网络机柜、硬盘录像机、路由器等智能系统安装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银行临沂兰山支行、账 号:******9;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及单位名称)。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4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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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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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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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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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