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儿童艺术剧院新建工程舞台工艺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儿童艺术剧院新建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教育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温州儿童艺术剧院新建工程舞台工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核心片区蒲鞋市单元C-35地块,东至现状金丝桥路,南至锦绣路,西至规划江蒲路,北至C-34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712.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76.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70.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06.30平方米),建设658座位的综合剧场;总投资19723.42万元,本次招标预估价格约4121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座椅、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供、人员操作培训、系统维护、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3交货期要求:30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且不影响本项目土建、装修施工进度。(具体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或由具备(1)、(2)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本项目剧场舞台设备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含舞台设备内容的项目(合同须同时包含舞台机械设备、舞台灯光、舞台音响三项内容且三项内容的总金额≥1000万)的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业绩主体为牵头人或成员都予以认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分工及承担的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与本项目剧场舞台设备相匹配的履约能力;(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企业提供)。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企业提供)。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6)省外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登录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37/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70/index.html)。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col/col******37/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4.3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为******/col/col******37/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教育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学院西路166号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3幢7楼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王生国/李双艳 |
电话: | 0577-****** | 电话: | 0577-******、****** |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