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凤鸣镇上游村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资源局以渝规资〔2024〕5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云阳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招标人为云阳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凤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云阳县凤鸣镇上游村及院庄社区,建设规模为358.9855hm2,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为273.1254hm2,通过实施非耕地垦造恢复整治预计可新增耕地12.3656hm2,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hm2,新增旱地面积12.3656hm2,主要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48.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87.3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要求,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云阳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1299号 | 地址: | ******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潘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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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凤鸣镇上游村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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