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利民路院区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建财招标采购-2025-34 | |||||||||||||||
******医院利民路院区货物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83,683.03元 | |||||||||||||||
最高限价:883683.0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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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医疗器械一批。(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
3.方式:在线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或者直接访问:******/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第1、2条。 ******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 (5)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点00分。 3、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0374-******进行咨询。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医院 |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25号 | |||||||||||||||
联系人:魏新艳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许昌市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座403室 | |||||||||||||||
联系人:朱新彪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新彪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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