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石璜镇夏相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项目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嵊州市石璜镇夏相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项目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竞包人须知:1.3.2 计划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更正为:计划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竞包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四、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提供2025年04月08日(周一)的最新合格证明),更正为:四、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提供2025年04月14日(周一)的最新合格证明)
3.发包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4.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石璜镇夏相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