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石狮市水系综合治理-水质提升治理项目-东茂沟流域片区系统改造项目(香江路及宋塘路)(招标项目编号:狮建招[2025]043号),现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第10项修改为: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5、7、9、11-13、29-30、70、73、91-97、108、110、112、114-116、121-122、134、170、178、193-194 |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材料2-6、14、46、49、53-54、115-116、138-139、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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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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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