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双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105G******1001
1. 招标条件
2026年度双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前期设计服务已储备完毕,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度双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2.2服务地点:******街道;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集中供水工程;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设计服务(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汇总,以及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交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国家规定(设计费)取费标准的40%(以最终正式批复投资额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马春阳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三环路交口外滩1898A4栋二单元17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