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盘龙河一级支流(马关县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文山州盘龙河一级支流(马关县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风险管控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完成南捞河、南滚河、达秧河流域13堆采选弃渣(总体占地面积约6.91万m2,弃渣总量约16.1733万m3)的污染源头原位风险管控工作,截流渣堆周边及上游雨水,恢复约6.91万m2堆场生态环境,有效防控雨水下渗,减少渗滤液产生。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09 17:2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经办人: | 朱洪良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施万美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文山州盘龙河一级支流(马关县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风险管控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31 09:00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一-42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673.6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2.6.1勘察:开展文山州盘龙河一级支流(马关县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风险管控内容的勘察及测绘工程,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2.6.2设计:完成文山州盘龙河一级支流(马关县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风险管控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确保成果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工作及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2.6.3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作业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配合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换)工作。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调整导致成本增加或工作量变化,可通过协商调整合同价款及工期。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地点:文山州马关县南捞乡那往村委会扣哈中寨和箐脚村、塘房村委会八梅村、漫铳村委会吐达村吐达矿区共13个采选弃渣堆存点。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具备规定相应资质的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B 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的资质须满足:3.1.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1.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3.1.3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3.4项目负责人资格:3.4.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3.4.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勘察方提供)。3.4.3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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