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2]FJRHZB[CS]******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马鼻镇陪护式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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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56号301室 | 680,000.00元 | 99.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江县马鼻镇陪护式服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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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连江县马鼻镇陪护式服务 | 连江县马鼻镇陪护式服务 | 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在服务周期内对马鼻镇核心镇区建设提供重要节点现场陪护式服务,安排设计师协助业主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根据项目服务事项,于重要施工节点派专人指导相应施工工作 | 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在服务周期内对马鼻镇核心镇区建设提供重要节点现场陪护式服务,安排设计师协助业主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根据项目服务事项,于重要施工节点派专人指导相应施工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 | 项 | 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 6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瑞团 |
评审专家: | 赵日 、 ******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按标准80%计取。(3)成交供应商在************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23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马鼻镇陪护式服务:0.8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马鼻镇横厝街36-1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4层401-A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敏、林顺莹、曾振航、王蒙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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