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临江水厂)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临江水厂)工程一标段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债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2工期:在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2.3招标规模:一标段招标金额为:******.29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位于樟树市临江镇及洲上乡,具体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效“五险一金”证明材料;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3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8 为确保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临江水厂)工程一标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9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严格审查把关。
7.10投标单位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所对应资质标准中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提供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其他省级及以上官方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满足的按无效标处理。
7.1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2******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两种形式。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函(宜市发改函〔2025]6号)”规定,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保函申请流程及申请网址详见:******/home。选择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
7.13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36号
联 系人: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樟树市银河星城A栋201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监 督 机 构:******办公室 (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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