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产业园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个旧市产业园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包括由绿冲河取水坝和绿冲河引水管道(第一段)组成。 取水坝位于鸡街镇新华寨东侧350m处,绿冲河干流上(坝址经纬度坐标为:经度103.098389°,纬度23.468539°)。坝址距个旧市区约20km。取水坝坝型为实体重力坝,坝高10m,坝长47.0m,其中溢流坝段长20m,非溢流坝段长27m;溢流坝为实用堰,堰顶高程1572.50m,上游铅直,下游溢流面坡比1:0.8;非溢流坝坝顶高程1576.00m,坝顶宽2.0m,上游铅直,下游溢流面坡比1:0.8。 引水管道工程起点位于绿冲河取水坝,一期工程终点位于和乍屯沟搭接处,总长13km,设计流量Q=0.34m3/s,采用DN600涂塑复合钢管。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0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水务局,资工,******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委员会 | 经办人: | 苏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琳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个旧市产业园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6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31 09:00 |
开标地点: | 个旧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由绿冲河取水坝和绿冲河引水管道(第一段)组成。取水坝位于鸡街镇新华寨东侧350m处,绿冲河干流上(坝址经纬度坐标为:经度103.098389°,纬度23.468539°)。坝址距个旧市区约20km。取水坝坝型为实体重力坝,坝高10m,坝长47.0m,其中溢流坝段长20m,非溢流坝段长27m;溢流坝为实用堰,堰顶高程1572.50m,上游铅直,下游溢流面坡比1:0.8;非溢流坝坝顶高程1576.00m,坝顶宽2.0m,上游铅直,下游溢流面坡比1:0.8。引水管道工程起点位于绿冲河取水坝,一期工程终点位于和乍屯沟搭接处,总长13km,设计流量Q=0.34m3/s,采用DN600涂塑复合钢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⑶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⑷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②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含水工结构工程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
业绩要求: | ①勘察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勘察业绩;②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③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财务要求:2024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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