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33
******人民政府平桥区龙井乡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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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33 |
道路工程、U型渠及护坡整修工程、污水工程、机井工程、塘坝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有限公司 |
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 号 |
******.02 |
元 |
评审总得分:9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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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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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政府平桥区龙井乡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180日历天 |
王智峰 |
豫 ******601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肖红海(业主评委)、 许玮(组长)、霍凤 、张萍、胡志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58900.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委员会,联系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传扬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付宗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宗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