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
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等政策部署,助力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在“十五五”时期精准完善碳排放“双控”要求,有效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东盟绿色规则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实现零碳建设与对外贸易协同发展,我委拟启动“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
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系统梳理“十五五”碳排放双控政策对零碳园区的核心要求及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演化趋势,明确两者适配点与冲突点;基于国内同类零碳园区案例数据,结合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定位,构建绿色贸易壁垒风险预判模型,量化不同规划方案下的壁垒冲击;结合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低税率”政策优势,设计应对策略,明确园区零碳基础设施预留、产业布局优化、国际认证对接等实操路径。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咨询服务经费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含税)。服务单位报价不超过此预算上限。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咨询机构、社会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咨询服务机构需具有近3年省级以上同类零碳园区咨询或碳排放核算相关经验。
(三)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单位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成果归属
******委员会所有。服务单位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申报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a4纸规格),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盖章,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5.能力证明文件:机构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优势说明等;拟派团队成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职称证明、团队职责);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中需包括相关人员配置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
7.项目报价函;
8.其他要求: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报送方式
******办公室(如邮寄信封上需注明“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邮编571900),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递交后,即被视为认可和接受本公告内容。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机构。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6楼
邮编:571900
联系人:环境资源与能源安全室苏工
电话:******
电子邮箱:******
关于公开遴选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
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等政策部署,助力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在“十五五”时期精准完善碳排放“双控”要求,有效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东盟绿色规则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实现零碳建设与对外贸易协同发展,我委拟启动“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
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系统梳理“十五五”碳排放双控政策对零碳园区的核心要求及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演化趋势,明确两者适配点与冲突点;基于国内同类零碳园区案例数据,结合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定位,构建绿色贸易壁垒风险预判模型,量化不同规划方案下的壁垒冲击;结合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低税率”政策优势,设计应对策略,明确园区零碳基础设施预留、产业布局优化、国际认证对接等实操路径。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咨询服务经费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含税)。服务单位报价不超过此预算上限。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咨询机构、社会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咨询服务机构需具有近3年省级以上同类零碳园区咨询或碳排放核算相关经验。
(三)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单位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成果归属
******委员会所有。服务单位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申报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a4纸规格),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盖章,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5.能力证明文件:机构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优势说明等;拟派团队成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职称证明、团队职责);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中需包括相关人员配置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
7.项目报价函;
8.其他要求: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报送方式
******办公室(如邮寄信封上需注明“碳排放双控背景下“十五五”时期海南省澄迈浙琼合作零碳园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咨询”,邮编571900),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递交后,即被视为认可和接受本公告内容。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机构。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6楼
邮编:571900
联系人:环境资源与能源安全室苏工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