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X_CQ_2025_S_38473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6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宾县宾西镇瑞丰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宾县宾西镇瑞丰村
采购类别:服务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于*龙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7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预算价格:10.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意向供应方条件: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8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1)供应商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机械驾驶;(2)有相关工程机械,燃油费、维修费自理;如租赁他人的,费用自理,瑞丰村不负责租赁费。(3)瑞丰村经济合作社根据降雪情况制定工作安排和调度计划并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通知承包方。(4)承包方需根据工作安排和地点分组,完成清雪作业。(5)为满足紧急情况的清雪需求,承包方需保证能够在接到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清雪现场。(6)村民如有投诉,应及时整改达到群众满意为止。(7)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8)作业现场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程,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正确佩戴、正确使用劳动防护品,做好临边作业防护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项目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方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联系方式采 购 人:宾县宾西镇瑞丰村经济合作社地 址:宾县宾******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联 系 人:朱先生、马女士电 话:0451-******、0451-******举报投诉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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