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光山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建工程(一标段)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标段项目概况:光山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建工程(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对县内部分农村公路及危旧桥涵进行改建,公路建设里程共计14.399km;改建桥梁2座,分别为王湾渠道桥、江湾小桥;改建酒洞1座,姚湾板涵。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佰贰拾捌万零贰佰伍拾伍元零陆分(¥******.06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史晓恒,
5.工程质量: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ITGF80/1-2017)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监理等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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