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5台殡仪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5台殡仪车。
2.项目编号:FJHY-2025(NP)-03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2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2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5台殡仪车 | 5 | 725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海西工贸城美德路366号2-2幢206室】。
7.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7.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00:00(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00:00,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海西工贸城美德路366号2-2幢206室】。
11、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发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建瓯市南环路43-1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海西工贸城美德路366号2-2幢206室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