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银铃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接《伽师县银铃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伽师县银铃再生资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伽师工业园朝阳西路;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408平方米,分别建设生产车间、仓储间、原料堆放区、办公区等,建筑面积19221.96平方米。
项目主要从事废旧资源资源化利用工作,建成后年产单翼迷宫滴灌带1200t、内镶贴片滴灌带2000t、注塑配件500t、PE水带500t、地膜10000t、造粒3500t、PVC管200t。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人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贵杰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ttp://******/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