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第二批城市“金厝边”小微公共空间项目工程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纪要
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第18条投标保证金补充条款: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保证金形式中未提及可以使用免缴形式,请补充完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免缴形式,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保证金形式中已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第18条投标保证金补充条款: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保证金形式中未提及可以使用免缴形式,请问本项目无失信记录企业是否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无失信记录企业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补充通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2、******资源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号)的规定:对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免收无失信企业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需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文件格式)。
注:①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