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301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监理[2024]1104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幼儿园,同步实施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08460.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187.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73平方米。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房建及室外、配套等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总投资额21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9年01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01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7年02月01日 至 2029年01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 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游良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津同道216号225室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金晓伟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小慧(印鉴)
办公地址:******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李鑫玮、崔文玉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金晓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津同道216号225室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4】80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6692.25 万元,资金来源为 新城镇自有资金及专项债券解决:76692.2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8460.6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办公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游良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津同道216号225室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金晓伟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小慧(印鉴)
办公地址:******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李鑫玮、崔文玉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金晓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津同道216号225室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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