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00064
交易编号:SJ-GC-******-01
2.2项目名称: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工程);
2.3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3号;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5872.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墙体工程、柱梁板工程************消防水池、泵房)、通信机房、中央空调、安防监控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1309.590469万元;
2.9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加密递交。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联 系 人:薛主任
电 话:******
******有限公司
******居金域缇香商业楼二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
9.其他
9.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中标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2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