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综治中心四楼会议室(汉滨区五星街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5-00693
项目名称:汉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6,1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1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1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办公桌 | 办公桌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550.00 |
1-2 | 茶几 | 茶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40.00 |
1-3 | 文件柜 | 文件柜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20.00 |
1-4 | 会议桌 | 会议桌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560.00 |
1-5 | 茶水柜 | 茶水柜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 |
1-6 | 会议椅 | 会议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60.00 |
1-7 | 办公椅 | 办公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9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综治中心四楼会议室(汉滨区五星街5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综治中心四楼会议室(汉滨区五星街5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综治中心四楼会议室(汉滨区五星街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司法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滨区司法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汉滨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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