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红山嘴引调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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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中: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查看更正公告,特此说明。
二、联系方式
附件:
招标人: | ******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6号 | 代理地址: | 新疆博州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邢更瑞 | 代理联系人: | 周云 |
招标人邮箱: | 代理邮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代理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