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 ||
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5-10-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10-11 06:00:00至2025-10-17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10-21 09: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元阳县南沙镇滨河路老市场旁24号开标室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世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元阳县南沙镇滨河路老市场旁2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2386-YNPM-0024
项目名称: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3
最高限价(万元):62.995029
采购需求: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需求:1.芦笋防倒杆建设2040根;2.打药一体化建设300亩;3.山地单轨运输道建设18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1)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1 06:00至2025-10-1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0-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元阳县南沙镇滨河路老市场旁24号开标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保证金金额:6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21 09:00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滨河路老市场旁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世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