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25年07月04日 |
异议内容 | 1、招标文件第94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未明确相关数据,导致投标时无法填写“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数据,请明确。 2、招标文件第119-120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17.3条中未明确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请明确。 3、招标文件未明确材料调差方法,请明确材料调差范围和调差方法。 |
答复 | 达川区大堰至堡子江陵界和美乡村路改造工程异议的回复: 1、按招标文件格式。 2、该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根据资金来源情况按相关规定拨付,进度款支付产值要达到8000万元; 3、材料不调整。 其他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