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前楼下西坑一级渔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充分竞争,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第2.4.1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加分项作如下调整:
由原文“(1)已交工的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的新建(含扩建)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分2分;(2)已交工的单个码头(防波堤)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分2分。”
调整为“(1)已交工的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的新建(含扩建)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分,本项最高分2分;(2)已交工的单个码头(防波堤)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分,本项最高分2分。”
注: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②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公布的内容为准。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