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17:00:00 至 2025-10-13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3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子保函);或④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 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1号,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数字内容产业园10号楼509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