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开展阜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参照NY/T 4322-2023《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耕地质量指标信息调查、数据库建立与更新、样品采集、样品制备与测试化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项目成果(形成图件数据集和书面成果报告)。本项目不安排外部质控,由服务方安排内部质控。服务方提供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严格做好过程记录,加强数据和成果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个人和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所有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服务服务方必须独立开展。其他工作内容,因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需要可以向甲方申请并经过甲方同意后,聘请其他单位人员参与或委托其他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乙方明确技术负责人对其“分部”“分项”内容做好全程质控管理和审核。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14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2025年10月21至10月25日完成调查采样,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具体实施进度以采购人根据省市指导意见安排的实际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5、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意见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6、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20日15:00,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周森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黄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森林,黄工
电 话:******,******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