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25日 | ||||||||||
本涵江区萩芦溪河道整治工程(庄边段)(招标项目编号:E************001******委员会评审,确定涵江区萩芦溪河道整治工程(庄边段)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涵江区萩芦溪河道整治工程(庄边段)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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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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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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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委员会******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未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总则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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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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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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