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滨名苑外立面及夜景灯修缮工程******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2024-ND019号
项目名称:江滨名苑外立面及夜景灯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67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江滨名苑外立面及夜景灯修缮工程 | 1(项) | 270678 | 否 | 270678 | 27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就业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理(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3楼319-320号),需填写《报名表》(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费用到本公司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 ******,并电话确认后受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文件发送方式:采购文件为电子版,******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六、公告期限
6.1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6.2磋商通知书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银行账号:3505 0168 7107 0000 181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报名费”。 |
八、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福鼎市虹滨路21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