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站)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HSCG-2025-0331-01 | ******消防站)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500000 | 500000 | 是 | 50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1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对其做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投标。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为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