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西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6-00080 项目名称:铁西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585000 最高限价(元):585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重”建设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在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普查和排查工作(城市市政管网体检)的基础上,分项梳理各类管网管廊及设施的分布、权属、建设年代、管养维护状况和存在问题等情况,管网管廊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类:
(1)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
(2)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
(3)城市污水和再生水管网及施;
(4)城市排水管网及排涝设施;
(5)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
(6)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
(7)地下管网智慧化建设(含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平台)。
2、分项对地下管网管廊和设施进行评估,总结市政设施能力短板、市政管网安全隐患、市政管网低效运行、市政服务空白区域、小区庭院内管网和设施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建设和改造方向。
3、结合问题清单和设施权属等情况,对照建设目标和指标,按照燃气管网及设施、给水管网及设施、污水和再生水管网及设施、排水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供热管网及设施、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智慧化建设等分别对城市(含县城)地下管网管廊和设施提出建设方案,形成市政设施补短板、市政管网管廊提质增效、市政服务全覆盖、小区庭院管网和设施质量提升等实施方案,落实区域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形成项目清单,明确工程位置、内容、规模、标准、实施方式和技术路径、实施期限、建成后管线及设施产权归属等主要内容。
4、按照轻重缓急列出近五年建设任务,明确任务主要内容、工程量、资金需求、时序安排、责任部门等,编制形成项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9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37甲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5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盼、韩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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