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工程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消防工程改造项目 | ****** | ******.55 | 是 | ****** |
******消防电等;
5.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6.质量标准:合格;
5.7.工期:60日历天;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作出书面承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结果。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连先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