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0365
项目编号: HYS2024-ZC0010
项目名称: 明长城河东段兴庆区横城村长城1段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23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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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长城河东段兴庆区横城村长城1段保护修缮工程(二次) | 明长城河东段兴庆区横城村长城1段保护修缮工程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1 | 建设内容包含河东墙兴庆区段自五虎墩东 2.5km 的河东机电修造厂东侧城墙开始向东南 1.5km 范 围内的城墙和敌台,城墙总长 1052 米,敌台 5 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裂隙封堵灌浆加固、风化凹槽(掏蚀带)夯补、冲沟灌浆及清除植被破坏等。本次修缮工程坚持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依据不同位置、破坏的原因、破坏的程度可分别素土夯补、裂隙灌浆等措施进行修缮保护,尽力解决城址现存墙体出现的安全问题,拟通过本次工程措施的实施,提高遗址抵抗自然损伤的能力,减缓破损速度,延长遗址寿命,使自然因素对遗址的影响最小化。具体修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从业范围含有古文化遗址); 4.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17 14:24:30 至 2025-04-24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8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4-28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发布平台为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最新系统(二期系统),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单位须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咨询。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系统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的操作指南,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请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5.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轮磋商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进行第二轮(最后)报价。 6.投标单位应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92号楼16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董维龙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董晓莉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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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