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主要包括:
(1)G1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前所镇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点为京哈高速冀辽省界,终点为前所枢纽,全长8.63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m/h,2000年9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34.5米。
(2)G1京哈高速盘锦至沈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点为北京至沈阳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为K532+380处,终点处与沈阳环城高速公路北李官互通立交E匝道连接,路线全长130.61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m/h,2000年9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34.5米。
(3)G1113丹阜高速丹东至沈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于丹东市振安区蛤蟆塘镇,止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全长209.800公里。其中,丹东至本溪南芬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 km/h、100 km/h或120 km/h,2002年8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或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或12.5米;本溪南芬至小堡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 km/h,1996年8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3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1.5米;小堡至桃仙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1994年9月建成通车,按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5米。
(4)G25长深高速康平至凌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于康平海洲窝堡(辽蒙界),止于朝阳凌源市三十家子辽交界,全长475.189公里。其中,辽蒙界至康平枢纽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2015年7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26米;康平至凌源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 km/h,2008年9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5)G16丹锡高速锦州至黑水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于锦州市南部松山镇止于辽宁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界河-老哈河西岸,全长204.73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锦州至朝阳段2002年8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26米;朝阳至黑水段2010年9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6)G11鹤大高速桓仁至大连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起于辽宁、吉林两省的交界处(新开岭),止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全长485.680公里。其中,桓仁至丹东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 km/h,2012年9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丹东至庄河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2005年9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26米;庄河至金普新区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 km/h,2002年10月建成通车,路基宽度26米;金普新区至大连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1999年6月建成通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2.2 采购范围
根据《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设计回溯报告、地灾普查报告及现场调查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安全韧性评估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②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且备案专业为公路专业,名录中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①供应商近5年内(指批复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的项目。
②供应商近5年内(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的安全韧性评估或安全评估或安全性评价类项目。
3.1.4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可研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内(指批复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②安全评估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内(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的安全韧性评估或安全评估或安全性评价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工可研负责人、安全评估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24-******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