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5-70 |
******人民政府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巩财磋商采购-2025-70-1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有限公司 | ******委员会二楼218室 | 3,81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3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人民政府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孙永飞 | 豫******4786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范承、李雪想、周鑫鑫(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收费金额:40,15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为:89.37分;2、定标日期:2025年10月11日3、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人民政府 |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 |
联系人:张世峰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
联系人:张琳洁 |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琳洁 |
联系方式:0371-****** |
附件下载:
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磋商文件.pdf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
排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