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龙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此条款超出设计单位工作范围,设计单位没有义务和能力来补充和完善前期资料,比如详细地质勘察、水文、水质、水量等前期项目资料。
回复: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此条款只适用于在设计单位工作范围内的,超出设计单位工作范围内的不适用此条款。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龙山县长沙路80号
联 系 人:黎书春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经开区三炮台安置区237号2楼
项目负责人:刘纪程
项目组其他成员:易慧娟、孙利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办公室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长沙路80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