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地址:长沙县路口镇G107国道以南,黄兴大道以西山丘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3′58.338″,北纬28°25′34.578″。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总投资7286.5万元,本次建设规模为0.3x104m3/d,用地约15.5亩。服务范围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片,另涵盖明月村、龙泉社区部分村组、温泉片区,纳污范围约0.61km2,含工业用地约0.20k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建筑物及配套管网。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气浮池、生化及深度处理组合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生产附属用房、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系统、进出水在线监测用房等。配套管网管道总长约1.32km,管径为DN400-DN500。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人
******有限公司
******街道特立路48号一楼
联系人:何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开元东路95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16栋510
联系人:王总
电话:******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工程尾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汀家港河汇入麻林河。
本工程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本工程设计将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池厌氧、缺氧区、贮泥池、脱水机房释放的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并经管道汇入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净化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由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预计周界处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本工程臭气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各种水泵、泥泵以及污泥脱水机等,设备均置于设备间或车间内,采取设备消声、建筑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工程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在线监测及实验室产生的检测废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其中,栅渣、沉砂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脱水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检测废液、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湖南省产业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各池体底板及侧壁以及污泥脱水车间等区域地面加强防渗措施,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工程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