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柳庄路以南,金竹路以东;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柳庄路以南,金竹路以东,地块内地势平坦,现状无建筑,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选址位于中心城区范围。项目新建 1#楼-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和接待值班室与地下车库。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899.51㎡,计容总建筑面积为4043.80 ㎡,总占地面积为 2028.19㎡,容积率为0.73,建筑密度为36.38%,绿地率为20.63%。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5727.03 ㎡,接待值班室建筑层数为地上1 层,建筑面积172.48㎡,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合理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具体详见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5899.51㎡;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22.95米; 单项合同额2545.08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5899.51m?; 建筑高度22.95米; 单体建筑面积5727.03㎡; 工程规模M(中)型; 2.4 标段划分:/; 2.5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9-06。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充分满足项目使用单位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2.工程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3.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满足项目使用单位要求的功能和品质,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包括澄清、补充、答疑以及招标期间发布的全部文件)、项目清单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算审核、缺陷修复、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949.76m?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949.76㎡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沅江市庆云山路5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 传************街道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徐军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文青、王学海 电 话:****** 传 真:0737-******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益阳市·市辖区·益阳市住建局 地 址:益阳市******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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