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峰峰矿区段)全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四期)施工 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发〔2020】81号批准,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滏阳河上游段部分河道清淤疏浚及河道清草等工程;2、建筑物及修复工程:和村段溢流坝拆除恢复、九山沟区域水毁修复、三河底村南新建溢流坝一座等工程;3、滏阳河城区段河道水毁修复、黑龙洞群泉景区修复、九和塔道路和路灯工程、滏阳河沿河警示牌匾制作安装、滏阳河上游段沿河路路灯购置安装等工程:4、绿化工程:邢峰公路桥至姚庄桥沿河路绿化和九和湿地公园绿化工程等,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内容施工。2.3 建设地点:滏阳河峰峰矿区段。2.4 标段划分:1个。2.5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 3.1.3 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1.5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 00:00:00至2025-10-19 23:59:00,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实现盲评。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顶,电话:0310-******。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电话:
******电子邮箱:
/10、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是否双盲 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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滏阳河(峰峰矿区段)全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四期)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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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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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6200 | 邮编: | 05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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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栗菊红 | 联系人: | 李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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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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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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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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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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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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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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