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守好群众 “看病钱”“救命钱”。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 我县医疗保障领域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 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 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 障基金结算;
7.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8.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9.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
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10.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1.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参保人员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 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其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如举报 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3.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进行举报, 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 极配 合调查核实。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现场递交、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交线索。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邮寄地址:桂东县政务中心司法楼313室
桂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